 |
例子:
三十七歲的林小姐 MHR為220-37=183
最低應達成心跳速度=183×0.6=110
最高應達成心跳速度=183×0.8=146
林小姐每次運動時應讓自己的心跳速度達到 110 至 146 之間。
想要評估自己的運動強度與時間是否適當,最好邊運動邊量度心跳。
運動前,你必須配戴一個有秒針的手錶,每運動5-10分鐘便量一次脈搏數,量脈搏數時如在較劇烈的運動時不可立即停下來,應轉為較緩和的踏步時,立即將食指與中指拼攏按住頸動脈,數數看五秒內(或十秒內)的心跳,再乘以十二(或六),即可得到想要的數據。
注意: 你可以邊做緩和的運動邊量脈搏,但千萬不可為了量度脈搏而驟然停止運動,否則心臟的負荷是會上升的。
如果你測得的心跳速度未達致或超出建議範圍,應將較近的調整強度維持在建議心跳速度間內;不過,在結束運動前,應利用一至二分鐘做緩和運動,使心跳逐漸恢復至一般心跳速度。
|
|
*以上內容僅供參考,如有需要,請向您的醫生或體適能教練查詢。 |